太原遗赠纠纷专家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7503454890
律师信息
马式稳-太原遗赠纠纷专家律师照片展示

马式稳律师

  • 所属律所:

    山西德宪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1401202210474783

  • 电话:

    17503454890

  • 地址:

    太原市晋源区兰亭财富广场B座1107

网站介绍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遗赠纠纷专家

遗产的范围分类 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来源:太原遗赠纠纷专家律师
[导读]:   马式稳律师,太原遗赠纠纷专家律师,现执业于山西德宪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马式稳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

  马式稳律师,太原遗赠纠纷专家律师,现执业于山西德宪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马式稳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遗产的范围分类

  核心内容: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公民的个人财产、公民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享有的债权和负担的债务、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等四类财产权利。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产的范围。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范围大致可以划分为4类:


  1、公民个人财产。主要有:


  公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等不动产;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林木、牲畜、家禽;


  公民的合法收入;


  公民的储蓄存款、生活用品;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2、公民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主要有:


  公民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中的财产权利。


  3、公民享有的债权和负担的债务。主要有:


  合同之债中能够作为遗产转移的债权、债务;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的债权、债务;


  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死亡赔偿金产生在公民死亡之后,不符合遗产的法理特征,也不在死者的遗产范围内,如果把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处理会剥夺家庭成员作为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因此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法理依据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极损失应当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金补偿的对象是家庭成员。


  二、死亡赔偿能否作为遗产来继承


  由于死亡赔偿金往往与受害人的死亡事件密切相关,所以在实践中人们往往认为这些财产就是死者的遗产,应当按照遗产继承的原则来继承。


  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来继承,牵涉到以遗产清偿死亡人债务的问题,我认为基于以下几种理由,决定了死亡赔偿金不能视为死者留下的遗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1、死亡赔偿金产生在公民死亡之后,不符合遗产的法理特征。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公民生前或者死亡时存在的合法财产。无论遗产的的存在形式和形态有何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公民死亡前已经存在。而死亡赔偿金产生是在公民死亡之后,不符合遗产的法理特征。






Copyright © 2008-2020

太原遗赠纠纷专家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闽ICP备08005907号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